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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紧压实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研究”课题成果综述

来源:机关党建研究杂志社 发布日期:2023-11-27 15:00

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8月18日,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座谈交流会召开,就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作出明确部署。机关党建研究杂志社近年来面向各级党和国家机关组织开展了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课题研究,现对有关课题报告进行了研究,就各级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由来及相关规定、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等方面作了梳理。

一、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由来及相关规定

准确把握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由来,掌握其基本要求,是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逻辑起点。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一系列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接连出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作出重要指示,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法理依据和相关要求逐步明确。

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明确党组“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机关党建工作由工委领导变为工委统一领导、党组(党委)具体领导和管理。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要强化统一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的政治担当,指导督促部委党组(党委)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落地见效。2019年2月,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明确“部门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经常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做到机关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定期向党中央报告履责情况。”“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扛起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2019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不能认为自己是搞业务的就对党建工作不使劲,要明责、履责、尽责。2019年11月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党委)应当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党组(党委)每年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2019年4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0年3月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均明确要求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这些要求明晰了机关党建领导体制,明确了机关党建的责任主体和相应责任内容,深化了工委统一领导、指导督促的责任担当,为各级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提供了基本遵循。

研究认为,“主体责任”中的“主体”既包括党组(党委),也包括全体班子成员;“责任”既有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也有班子成员承担的分管领域党建责任;主体责任的内容包括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各级部门党组(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机关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加自觉把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制定落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等责任清单,健全落实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氛围更加浓厚,机关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进入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但对照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对标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的高标准,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课题组从思想认识、职责界定、责任落实、督促问责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党组(党委)对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指导”变“领导”还没有完全适应。有的主动认领、全力扛起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担当作为不够,认为机关党建是机关党委的事,习惯把任务推给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对机关党的建设重视不够、研究不够,“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

2.职责界定不够清晰。有的党组(党委)责任清单过于庞杂,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内容与党务工作具体内容的区别有待进一步厘清。有的地方党组(党委)、机关工委、机关党委等之间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仍然存在着职责交叉、边界模糊的情况。有的属地和主管部门党建工作协调不到位、缺乏合力,在重点任务中谁领导、谁指导,谁主管、谁协管,界定和区分有待进一步明确,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都管都不管、平时不管“评”时管等问题。

3.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党组(党委)向基层传导压力不够,跟踪问效不及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有的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仍是薄弱环节,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研究、参与不多,甚至甩手不管。有的考评机制不够科学,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考评结果运用不足,以考评促落实的效果不明显。

4.督促问责不够到位。有的机关工委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存在惯性思维,“统一领导、指导督促”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有的机关工委开展工作时顾虑较多,仍习惯把工作对象定为机关党委,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方法举措不多,不能有效发挥指导督促功能。有的对党建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缺乏反馈和跟踪督导,督查整改倒逼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三、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对策建议

各课题组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进一步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思路举措,主要有:

1.强化责任意识。党组(党委)要从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主责主角意识,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2.完善责任清单。全面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把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细化实化,划清“责任田”、列出“明白账”。机关党委要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专门责任,支持、督促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要建立健全事前明确责任、事中落实责任、事后追究责任的完整责任链条。

3.健全责任传导机制。要形成各负其责又贯通协作、压力层层传导的责任体系,保障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不断完善党组(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四级党建工作体系,构建各主体高效贯通联系机制,推进责任逐层压紧、闭环管理落实。探索建立以“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齐心抓、党建兴”为主要内容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凝聚起纵向各层级、横向各部门、内外条块共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4.优化督查考评机制。要把机关党建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问题整改,全方位督促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要完善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推动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绩效考核挂钩。要建立多种维度评价方法,评价主体既要包括负领导责任的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也要包含有监督权力的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要探索建立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负面清单,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5.发挥机关党委协助落实作用。机关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责、履责、尽责,发挥好统筹谋划、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等作用,积极协助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具体组织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