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荆州市2009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荆州将对传统的安置军转干部的办法进行改革,首次对市直(含垂直部门、中省在荆企业)军队团以下转业干部实行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分配。 近日,荆州市出台《荆州市市直军队团以下转业干部实行考试考核双向选择办法分配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要求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在指令性计划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将安置分配与考试考核挂钩,与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功绩贡献挂钩,以改进和规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 军转干部未参加双向选择,或参加双向选择未被接收单位选用的营职及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含取得资格未被接收单位选用的军队转业干部),要按照安置计划,由市军转办实行指令性分配。 同时,军队转业干部自愿到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工作,或已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本人自愿要求到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可免试。另外,军转干部受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或档案材料个人弄虚作假等,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军队转业干部的考试。 荆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杨俊苹指出,市直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积极推进我市军转安置工作的改革。 |